服务对象及要求
第一类: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(含中专)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并取得枣庄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“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”单科合格证的人员。
第二类:通过枣庄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“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”、“会计基础”两门单科合格证并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证书(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)的人员。
应提供的材料
1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;会计从业资格注册、离岗备案登记表
2、枣庄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单科合格证原件;
3、初级电算化证书(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)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
4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
5、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两张
6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受理岗位
人事工资科
服务承诺
资格符合要求的,当场制作颁发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;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办理的,应说明原因并告知办证人员领取证书的时间,最长不得超过10日。